

关于认真组织学习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
道德规范》的通知
各学院(教学部)党委、党总支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,教育部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《规范》已于近日印发实施。现将有关学习活动简要安排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《规范》的重要意义
《规范》结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,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、提高全民族素质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,阐明了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。指出了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,高校师德建设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。
《规范》从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。各学院(教学部)党委、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《规范》的重要性、紧迫性。要通过学习宣传活动,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《规范》的基本内容,准确把握《规范》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,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。
二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
《规范》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。各学院(教学部)党委、党总支要充分利用放假前和开学后的时间,通过中心组学习和相关工作会议,先向教职工传达《规范》主要内容。在教育厅等下发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文件后,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再另行通知要求。要把学习贯彻《规范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,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,与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,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,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“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”的光荣职责。
三、有关要求
党委宣传部已将《规范》转发至学校新闻网“时政要闻”等栏目。请各学院(教学部)党委、党总支将学习宣传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(办公楼405)。
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